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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完与同学相聚、祝福新人的喜宴
却在宾馆发生了坠亡的意外
之后,新郎、新娘以及
与死者同桌的宾客等均成为被告
死者的父母
怀着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
要求赔偿
近日,思明区法院
发布了这样一起生命权案件
喝醉后被送至宾馆休息
同住人带房卡离开
年1月2日,是小张结婚的大喜日子。小*、小符、小薛等几个同学一起来到小张老家参加婚宴,并坐在同一桌。
傍晚5点多开席,到晚上8点多,小*醉了,小张的父亲等人一起把他送至提前预订的宾馆休息。房间位于4楼,小符与小*同住,小*睡在靠窗的床铺。
晚上10点37分,小符尚未入睡,想去找一同住在酒店的同学朋友再聊聊天。房卡只有一张,小符拔走了正在取电的房卡离开,房间因此断电。
谁也没有想到,过了大约1小时,小*从房间的玻璃窗意外坠落,导致重型颅脑损伤,不幸身亡。
依据公安机关勘查的情况
房间的窗台高度约0.88米
宾馆安装的窗户限位器未明显损坏
意外发生后
小张和妻子拿出5万元
交给小*的父母作为丧葬费
并为两位老人支付了
1万余元的交通费、住宿费等
死者父母认为各方都有责任
被告觉得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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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父母起诉认为,小张和妻子作为婚宴的组织者,小符、小薛等作为同桌人没有对小*尽到安全提示义务,做好安全护送和照顾。宾馆也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因此各方都应当为小*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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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位被告都对小*的离世表示难过,但又觉得自己委屈。根据他们的陈述,当晚在婚宴上自愿相互敬酒,没有劝酒、灌酒、斗酒的行为。
把小*送至房间时,他尚能自己脱掉衣裤,上床盖被子睡觉。10点半左右,小张、小薛二人又去看了小*,当时小*和他们聊了大约20分钟,意识还是清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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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宾馆的经营者表示,窗户已经安装了限位器,采取了防护措施,窗户高度等设计符合标准,在意外发生后也第一时间报警和拨打,通知了小*的同伴。因为这场意外,宾馆的生意也受到了影响。
谁应该担责?
法院判决来了
同住人承担20%责任
被判赔30余万元
主审该案的法官表示
醉酒是导致小*
从窗口跌落的重要原因
本案最大的争议焦点就是
各被告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经审理,法院认为,无证据证明婚宴上存在强迫小*饮酒的行为。作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小*明知醉酒可能带来危险,没有尽到对自身安全的合理注意义务,应承担主要责任。
?其次,小符应承担次要责任。他作为同住人,明知小*处于醉酒状态,应给予必要的照看,但他离开房间,拿走唯一的房卡。房间黑暗,加大了意外发生的可能性。因此酌定小符承担20%的赔偿责任。
?法官还解释,婚宴上宾客众多,饮酒者也多,不应对婚宴组织者施加过于苛刻的义务要求。在本案中,小张的父亲送小*至房间,此后小张又到房间探望,已经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其余同桌之人虽与小*相互敬酒,但酒后的安全注意义务同样应在合理限度内。
?此外,宾馆的设施完整,符合相关安全规定,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最终,在认定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后,思明区法院判决小符应向小*的父母赔偿.2元。
记者:彭菲通讯员: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