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南宁横县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一起父亲蓄意杀害女儿案件。公诉机关指控,24岁男子施某某婚后育有两个女儿,但他自认无力抚养,还怀疑小女儿不是自己亲生,两次将2岁的女儿摔在瓷砖地板上,致其颅脑损伤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据了解,施某今年24岁,一直没有固定工作,与妻子卢某育有两女,小女儿未满3岁。施某一家一直与施某父母生活在一起。期间施某的父母曾多次要求他们一家搬离自行生活。但是施某认为自己没有能力抚养两个女儿,所以一直未曾搬离。
施某不仅不好好工作挣钱养家且因为怀疑妻子有外遇,施某竟起了杀死小女儿的念头,年1月14日下午,施某因生活琐事与父母争吵后,在房间里两次将小女儿头朝下重重摔在瓷砖地板上!摔伤女儿之后,施某竟还拿起手机连续打电话发短信通知其妻子,说“孩子被我杀死了,医院见”。所幸,小女儿被冲进来的爷爷奶奶救下。经医院治疗,两岁小女儿颅内损伤、脑挫裂伤。经鉴定被害人为轻伤一级。
施某被警方拘留后说自己想摔伤小女儿,是因为大女儿已经上了幼儿园,抚养起来比较容易。花的成本也不大。小女儿才两岁多,抚养起来成本比较大。所以就想杀死其中一个女儿以此来改变自己的经济或者生活的条件。同时也一直怀疑小女儿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罪除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案中考虑到被告人施某的行为,属犯罪未遂,有自首情节,且只是造成被害人轻伤一级的后果,以及取得被害人的母亲谅解等情节,最终对被告人施某处三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