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队长继子肇事逃逸
被害人最终不幸死亡
然而让人吃惊的是
这一事件出现了多次反转
肇事者经历了
不起诉→刑事拘留→逮捕
被害人经历了
轻伤→重伤→轻伤
8月18日
相关部门再次就此事发布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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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的梁某勇饮酒后驾驶车辆肇事逃逸并指使他人作伪证,涉嫌妨害作证罪已被逮捕。
鉴于该案先后两份伤情鉴定意见存在较大差异,肇庆市检察院依法委托国家级鉴定机构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重新鉴定。
经鉴定——
被害人交通事故所致损伤综合评定为轻伤一级,外伤与被害人的死亡无直接因果关系,但存在轻微因素的不利影响。
另,调查核实发现——
因该案交通事故未造成被害人重伤以上损害,梁某勇的行为依法不构成交通肇事罪,肇庆市检察院决定变更广宁县检察院酌定不起诉决定,依法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
广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综合中队中队长梁某淦(梁某勇继父)、当时分管交警工作的广宁县公安局原政委邱某智、广宁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某明等公职人员涉嫌违规干预案件查办,已被立案审查调查。
事件回顾
年1月11日,梁某勇酒后驾车与行人程某群(女)发生碰撞后逃逸,当晚程某群因伤医院抢救,经诊断,其颅内出血,颅脑及锁骨有多处骨折。
此后一年多的时间里,医院治疗,多次手术。年4月,由于治疗过程中出现感染,医院治疗,被诊断为急性白血病,于5月3日去世。
年5月7日,程某群家人在网络发声,实名举报“广宁县公安交警大队综合中队长之子梁某勇驾车肇事逃逸”,引起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