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还未竣工,有人在路面倾倒土堆,致夜间行驶的摩托车摔倒,一人颅脑损伤,另一人颅骨骨折。事后,找不到堆放土堆的肇事者,道路管理部门称,道路未竣工,禁止任何车辆通行。
1月8日,丹凤的淡女士给华商报反映,她的父亲于年1月1日晚7时左右,骑摩托车带着母亲在丹凤县城江南主干道行驶,当行驶至一处加气站附近,由于天色昏暗,未看清路面有土堆,致摩托车摔倒父母受伤,住院18天花费1万多元。
“土堆就在路中间,夜间根本看不清。”1月8日,淡女士的父亲淡师傅回忆,出事的路段没有警示标志,但一直有车通行,他当时驾驶摩托车有证照并佩戴了头盔,车速在40码左右。淡师傅给华商报记者提供了诊断证明,淡师傅颅骨骨折,轻微脑震荡,面部擦伤,妻子急性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右侧眉皮裂伤、面部多处擦伤、脑挫裂伤、颈椎骨折、双手掌骨骨折。
“第二天我去现场看了,土堆直接堆放在路中间。”淡女士说,事后她并没有找到堆放土堆的人,便将情况反映给了丹凤县交通部门,对方称不知道谁倾倒的土堆。
“这条道路还没有竣工,土堆也不是施工方倾倒的。”丹凤县交通局一位刘姓总工说,由于道路未竣工,他们在路边设有提示牌,不允许机动车和行人通行,但还是管不住车辆和行人。
针对此事,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陆训说,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九条: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具体到这件事属于一个混合过错,在找不到堆放土堆者情况下,要看道路管理部门和施工方,是否尽到义务和责任(是否设置提示牌或者封道)并承担相应责任。同时,也要参照淡师傅驾驶摩托车有无证照、佩戴头盔以及车速等情况,划定具体责任。
华商记者陈永辉